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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
黎澜接过手机,看到的是大段豆腐块般的文字。
“小说?”
他皱起眉头。
这文笔也太烂了。
不说词汇匮乏,文字排版也很成问题。
看惯了名家著作的人再看这个简直是受罪。
“你通宵是在看这个?”
黎澜不置可否。
在他看来,这种小说称它是小说都是抬举。
“它的文笔什么的都很烂,但是剧情很好。
哥哥你先看。”
黎陌雪道。
听到表妹这么说,黎澜姑且耐住性子看下去。
开头很枯燥,像沙漠里被暴晒过的干馍馍,混杂着砂砾,难吃还咯牙。
他草草翻页,平均每章耗时不超过十秒,很快就翻过近三分之一的文本。
到这里,黎澜仍未看出这部小说有什么过人之处。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时应该果断丢弃,毕竟它甚至过了三分之一,却还是如此无味。
但既然陌雪对它肯定,自己看下去就是。
“咦?”
剧情出现出乎意料的大逆转,但仔细思索,就会发现前文中早有无数伏笔指向它,以致不觉有丝毫违和。
有趣。
黎澜放慢浏览速度,开始有意识查找文中的伏笔。
一条条或深或浅的伏笔被挖掘出地表,暴露在太阳光下,黎澜已经敢断定下一步剧情的走向。
他继续看下去。
然而事实再次狠狠抽打他的脸庞。
剧情非但不如他所料,还一转方向盘,来了个惊艳的大漂移。
他立即醒悟:一部分被挖出来的所谓伏笔,是作者故意放出的迷雾弹。
作者或是假借角色之口,或是使用菱模两可之措辞,利用文字诱导,在不挖坑不说谎的基础上将读者带进沟里,以此使读者产生剧情上的惊艳感。
再往后看,剧情彻底脱出正轨,在荒野与大山中驰骋。
每一条疑似伏笔都指向一种不同的可能性,它们好似蛛丝,编织成一张细密蛛网,将读者死死困在网上,让他们无力挣扎,只能任由名为剧情的狼蛛吞噬。
可怕。
到底是怎样的心机,才能写出这种剧情!
在如此诡秘的剧情面前,文笔、排版都不再是致命伤,它的强大足以将其他缺陷弥补。
不过……“要是文笔能再好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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