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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登神诞生八百多年后,众神的光辉已经暗淡。
昔日主宰世界的神战士逐渐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苟登神牧师还在布道。
一代天骄查理曼赶走了黄灾,建立了以苟登神为唯一信仰的庞大帝国。
不过神是伟岸的,渺小的人类只能管中窥豹。
苟登神在人间的有许多不同的代言人,每一位都声称自己最受恩宠。
由于多神思想的残存和苟登神教派的倾轧,牧守公众的不是牧师而是身着锁子甲的骑士。
英雄已经逝世,在罗马的南面,奥特郎托海峡的西岸,一座叫布林迪西的港口城市里,又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本尼·塔修斯。
作为一名伦巴第贵族的孩子,他从小享受着美酒,住着不漏风雨的房子。
当跟着兄长学习武技时他无精打采,当跟着牧师修习圣经时他精神萎靡。
只有拿起那些描述着神秘的书籍,他的双眼才如启明星般灿烂。
旧神的力量虽未消散,但昔日的祭司也再不能得到神谕,只有少数魔法神的信徒还能使用些法术。
本尼·塔修斯自从懂事起几乎就埋在书海里,书籍太少他就反复翻阅。
托家境富裕的福,在这个多种族和信仰杂居的边境港口,本尼每隔一段时间便能淘到一本新书。
对于儿子赊账购买书籍的事,塔修斯老爷起初并不在意,在他为没完没了的账单疯狂前,本尼已经用练习时的成果和誊抄的圣经,从教会和商人那换来了丰厚的报酬。
看在金灿灿的金币的面子上,本尼在家里的自由越来越大,到十五六岁时甚至不需要去做骑士侍从。
随着年岁的增长,本尼时而是个疯狂的药剂师,时而又像一名虔诚的牧师。
曾经有过几个牧师和魔法师被塔修斯老爷请来,可惜结论都是本尼并不受神的眷顾。
岁月流逝,当本尼的大哥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后,没有力量的本尼被迫成为一名商人,为哥哥的富足生活奔走。
城里的人虽然还是会把新书卖给他,但态度越来越差,大家都说本尼是个痴心妄想的书呆子。
只有本尼自己知道,自己早在十二岁时就已经在朗读书籍时施展了魔法。
虽然和牧师和魔法师们展现的不一样,可那确实是人力无法想象的奇迹。
随着本尼铺子里稀奇古怪的东西越来越多,他引起了宗教中层的注意,渐渐成了一位远近闻名的学者和工程师。
终于随着一位枢机主教寄来书信,本尼带着他的几车书籍在兄弟及他们的侍从保护下,北上伟大的圣地罗马。
在那里他将受雇于公教会,负责几项建筑工程。
罗马的繁荣让本尼的兄弟迷失,浓郁的宗教气息却让他很难再收购到自己喜欢的书籍。
这座充满了奢华和名媛的城市里,仿佛只有书籍是单调的。
为了保住自己多年来的珍藏,本尼将书妥善保管好后,很少拿出来翻阅。
阅读和尝试不再是本尼生活的全部,他开始真正深入的从罗马开始接触外面的世界。
在命运的牵引下,他同擅长医学的僧侣约翰成为好友。
在本尼的书房里,本尼为约翰朗诵过多神教学者所著的书籍,约翰为本尼调制过救他性命的草药......
过了几年,除了自己的法术是通过书籍施展的这个秘密外,本尼对约翰几乎再无神秘可言。
两个人的友谊曾经让本尼困扰,他为此也曾挥洒着金币流连于酒会。
在约翰因此疏远他后,本尼的好奇心驱使他一探究竟。
可惜今非昔比的约翰已经成了教皇的亲信,越来越严苛的宗教法也让本尼胆怯。
没有神奇的魔法帮助,这对好朋友还是不可避免的疏远起来。
又过了几年,本尼的发明在教会抗衡萨拉森人和加洛林王朝的几次冲突中大放异彩,约翰也一步步成为了主教。
生活在教会的白色恐怖下,本尼想过离开罗马回到信仰自由的老家,可惜历经两任教皇都否决了他的请求。
罗马和加洛林王朝的贵族小姐们,或是为了本尼丰厚的家产,或是为了他这英俊的身子,前仆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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