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火龙一愣,想了一会现两条路结果是一样的,明白自己被耍了,气的哈哈大笑,狂妄道:“放马过来吧,我倒要看看一个食气期的蝼蚁,如何秒杀我的!”
林正冷笑一声,四十九柄三寸长的小剑突兀的出现在火龙周围,天地开始变色,整个祭坛上电闪雷鸣,方圆几百丈瞬间布满坎水之气,温度急剧下降,周遭一切全部变成了冰晶。
苏菲烟炼化玄**珠,本是至阴至寒,而此刻依然感觉到从心底生出一股寒冷。
漫天飞舞着银白色闪电,向火龙劈去,刹那间火龙再次变成一个冰块,四十九把三寸长小剑直接钻进火龙体内,轰的一声,全身炸的粉碎,消失在空气中,连变成火苗的机会都没有,只余下一颗足球大小的金丹在空中缓缓漂浮着。
这说来话长,其实不过片刻工夫,苏菲烟张着小嘴,不可思议的盯着林正,这封仙剑阵的威力远远出了她的想象,就算是她拼命施展出的冰雪结界都远远无法与之相比。
就算是自己最巅峰的时候面对封仙剑阵,估计就算不死也要受到重伤,更何况看他攻击火龙的时候,没有一丝气息波动,封仙剑阵直接困住火龙,如此诡异的道术,简直是防不胜防,林正何时会了这般逆天的攻击?
林正也是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他第一次用出封仙剑阵,原来并不知道它的威力,他故意激怒火龙,为的就是让它放松警惕,让自己一击奏效,没想到自己心意一动,封仙剑阵直接突兀的困住了火龙。
这还不算,自己修为有限,凝化出的坎水之剑不过三寸多长,可就这只有三寸长的小剑竟然能让天地变色,空中闪出的银白色闪电都能把火龙冻结。
要知道火龙虽然大意轻敌,但是肉身毕竟是强悍无比,更何况到了金丹期,修为远远不是林正这个食气期的小子可比的。
也活该火龙倒霉,遇上了坎幽葫芦这件绝品玄器,它本身是火焰所化,可偏偏坎幽葫芦中有坎水之精这种万水之源,极阴极寒的东西,坎水之精本来和火焰就是相生相克。
所以当火龙遇到坎水之气凝化的封仙剑阵时,连自爆金丹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灰飞烟灭。
“妈的,早知道这么厉害,一上来就先给它来一招封仙剑阵了!”
愣了好一会儿,林正才嘟囔道。
“封仙剑阵,就是你说的坎幽葫芦中的第二招绝技?”
苏菲烟本来也猜出肯定和坎幽葫芦有关,但是亲耳听林正说出,依然感慨绝品玄器的强大,食气中期连越五级秒杀金丹火龙,虽然火龙身受重伤又大意轻敌没有防御,不过这依然让她心中震惊无比。
“嘿嘿,我本来是想吓吓那条小龙,没想到真的一招秒杀了,它运气也太差了!”
林正讪笑两声,手一招把火龙的金丹抱在怀中,感受着其中蕴含的澎湃火焰能量,心里乐开了花:妈的,不知道吞了这颗金丹,修为能增长的什么地步啊,最好是直接到了金丹期,以后就能挺起胸膛做个爷们,再也不用靠着女人保护了,最重要的是想什么时候推到菲烟就什么时候推到,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再也不用整天欲.火焚身了。
苏菲烟见他两眼放光的盯着金丹,不停的舔着嘴唇,哼了一声。
“我劝你现在最好别打金丹的主意,凭你食气期的修为,如果吞噬了这颗金丹,结果只有一个,爆体而亡!
想要炼化它,你的修为最少也要到金丹期才行。”
“啊?要等到金丹期才能炼化啊,我还以为直接吞掉就能到金丹期呢,到时候就比你厉害了…嘿嘿嘿嘿…”
当叶秋带着神级天赋诸神的庇护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的时候,他突然的发现他居然多出了一个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的漂亮妹妹,虽然这个名义上的妹妹让叶秋有点头疼。而在这一个时空之中,人类面对着域外强大凶兽的威胁,和那随时会穿越虚空裂缝抵达现世的强大魔族,拥有着神级天赋的叶秋,凭借着穿越自带的强化面板,一步步的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一代至尊之神。诸神的庇护等阶神阶效果幸运值增加1000。熟练度MAX...
一个普通的绑架案,牵扯出了一名来历神秘的小保安。随着背景逐渐显露,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骗局浮出了水面。龙有逆鳞触之即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兵临花都,不敛锋芒。只为了用双手给她撑起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何夕一觉醒来发现重生回到了小学。先好好读书吧,其他的再说。这辈子争取不当一只米虫,握拳!至于某个黏上来的少爷你能不能离我远点,然鹅,何夕还是被镇压了,想跑都跑不了文是平行世界...
你他喵的都在天山之巅猥琐发育了一万年了,老子带了那么多届的主角,就他喵的你最猥琐了!别废话,赶紧给老子下山做任务!...
男人最应该拥有的是什么?帅气的脸颊?万贯的家财?高雅的气质?很遗憾,林东跟这些东西都毫无联系,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属于一个比较普通的人,既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没有万贯的家财,也没有高雅的气质至于脸面嘛,还勉强看得过去。其实林东跟别的男人还是有些不同的,至少他在美女坐怀的时候还能不乱,在众多美女找上门来的时候他还能面不改色。林东一个男人的一生成功与否,不是看你拥有多高的社会地位,也不是看你拥有多少财产而是要看有多少美女爱上你!在这个拼爹拼钱拼命的时代,你们有谁敢跟我拼老婆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美女老板的男秘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上班第一天,就被开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