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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凌在藏剑山庄住了下来,导游自然是叶仔七。
“李将军,我们今个儿赶早点去扬州,那里有一些小摊贩会卖些好玩的小玩意。”
叶仔七的房间就在李天凌旁边,习武之人的耳朵完全可以无视墙,即使叶仔七一个人在房间里说话,在隔间的李天凌也能听见。
对着空气说话的叶仔七继续说:“扬州城的赶集非常有意思,我相信李将军你一定没去过。”
那边传来李天凌刚刚起床之后,还略带沙哑的声音:“喊我天凌叔叔就可以了。”
李天凌还是昨天晚上想起来的事情。
他比叶七大了七岁,叶七一百天抓周的时候李天凌被自己的娘亲带到藏剑山庄来,自然是见到了这个小包子。
按照辈分来讲,确实得叫叔叔。
那时候的小包子就已经很有灵气了,两只眼睛咕噜咕噜的转着,李天凌也下意识的朝着小包子看的方向望去,发现居然是一只叫花鸡,李天凌的嘴角不自觉的往上滑动。
睡眼惺忪的叶仔七其实也才刚刚醒过来,他这些年虽说天天起来晨练,但也没有这么早过。
此时天才刚刚泛起紫霞,看上去就和傍晚的黄昏一样,但东边渐渐显露出的那一抹黄色预示着新的一天已经来了,叶仔七准备带着李天凌去扬州城里瞧瞧。
他俩昨天已经混熟了,叶仔七嘴上喊着李将军看似很生疏,那是叶仔七知道军中之人还是很计较辈分的,李天凌比叶仔七想得好相处多了,虽然眉宇之间杀气掩盖不了,但眉宇之间的正气还是感染着叶仔七的,这就是军人的气势。
叶仔七家里也和政界有些关系,那自然和军界要常常打交道。
叶仔七知道不是每一个军人都能像李天凌这样,手上沾满鲜血,却保持初心不忘,有不少曾经的军人退役之后,有着巨额退休金的“大英雄”
们好的只是吃喝嫖赌,有的甚至染上吸毒。
扬州的天气很不错,微风拂过西湖两旁的柳树,婀娜多姿的枝条随风而舞,波光粼粼的湖面在太阳的照耀下反射着光芒,一层一层朝着扬州城里泛去,带着船只上的叶仔七和李天凌两个人进入了扬州城里。
安史之乱前期的江淮边境早已不太平,但扬州城里却很安详,波涛汹涌的权势之争仿佛也打搅不到这里。
两人都是便服出行,并未吹毛求疵的带更多的首饰,甚至连兵器也未戴上。
一方面是叶七的千叶长生太过惹眼,扬州城看上去民生幸福,私底下自然也有些肮脏的勾当,叶七早已熟识这里,却也不敢太过张扬。
更别提大将军李天凌了。
生活过得太平的扬州城的老百姓可是很八卦的,李天凌受伤一事早已传遍大江南北,但真正见过李天凌长相的不多。
大多是纸上谈兵,听自己叔叔家的侄子的哥哥在打仗,曾经见过李将军一次,那身高九尺,和一座小山似的,那眉宇之间的浩气凌然,一看就是能干大的人,不愧是保咱们大唐的镇国将军。
又或者是那个姑娘听自己年迈的老父亲提起,曾经在赶路的时候看见过李将军带着数十万将士从旁边策马奔腾,尘土飞扬,长发随风而起,头上的发冠顶天立地。
一旦脱下层层铠甲,还有无情反光的长!
和谐!
枪,李天凌整个人都温和下来了,身上的伤势主要集中在胸口,虽然已无大碍,但刀疤肯定是要留下来的。
叶仔七再怎么自来熟也没好意思去扒人家衣服,只能找机会看看李天凌健硕的上半身。
隔着衣服都能感受到八块腹肌在朝着叶仔七打招呼呢,更别提如果能摸上去那种热乎乎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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