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戚枫倒还好没有趴到地上,只用手撑了下地,愣了一下,一看周围没人看见,连忙七手八脚落荒而逃,足下生风一转眼就看不到人了。
戚枫一边往教学楼跑一边摇头,他可没听说过哪位武林侠少神功大成后第一件事是控制不住力道摔了个狗啃泥的。
幸好没人看见,否则自己这下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上课的楼离寝室不算近,戚枫用平时百米的速度狂奔了几分钟,居然心不跳气不喘。
龙象功第一层练成后他就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这还是留了余力的,一来怕自己用力过猛保不齐又撞上些什么,二来怕速度太快了骇人听闻。
今天是大课,同院的几个系一起在阶梯教室上课。
戚枫从走廊闪过正门,摸到了阶梯教室的后门,正准备悄悄推开后门闪进去,却发现后门门把上黄澄澄一把大铜锁把门关死了!
看来这位于院长也不是个好糊弄的人!
洞悉上下情弊,把学生们这些小花招摸得门清。
这可不行,戚枫还指望着弄个全勤奖呐。
戚枫皱皱眉头,这后门看来是没指望了,抬头看了看阶梯教室后排的窗户。
阶梯教室是前低后高的形式,最后面的几排窗足有椄近一般二层楼窗户的高度。
戚枫现在龙象般若功一层,内功小成,但轻功他可没练过,想了想,直接跳试试!
戚枫后退几步,卯足了劲,一个助跑,在墙根处一跃而起!
平时喜欢打篮球的戚枫弹跳力很不错,一米七五的个子能勉强触摸到三米零五的框,但这一跳完全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他从来没有离地这么远过!
净跳高度应该超过了一米!
地球引力似乎失灵了一秒。
戚枫伸手长了手去够窗台,还差一点,他腰力一挺,另一只脚在墙上跟上踏了一步,右手扒上了窗框,手臂轻轻一带,整个人忽地一下从打开的窗户中穿过……哗啦啦一声华丽地扑到后排座椅后面堆着的纸箱和杂物中间。
这么大的声响自然整个教室都听见了,于院长刚才正在黑板上写公式,回过头来看了看,没发现什么异常,以为是什么东西翻倒,才又回过头去。
他可没想到有人直接能爬上几米高光溜溜的墙从后排窗户翻进来。
戚枫趴了一会没敢动,发现没动静,才轻声爬起来,连灰都不敢扑,悄悄地摸到前面同寝室友们坐的那一排。
老冯他们知道戚枫要来,一直盯着后头看,当然是看到了戚枫刚才的动作,对他竖个大拇指:“少侠你好轻功,我刚才还想提醒你后门锁了不用来了,这么高你都能翻进来。”
戚枫呵呵一笑:“都说了我练了神功。
再说一次,要学的来找我,不收你们钱。”
老纪拱拱手轻声道:“原来少侠葵花神功大成,佩服佩服。”
院长亲授的课,大家也不敢造次,悄声调笑了几句就转头看着黑板听讲了。
不得不说,于老头能干到院长水平还是相当可以的。
讲的东西动不动就脱离课本衍伸出去,要是一会不留神就跟不上趟了,大伙边听还要边做笔记。
于老头说得很快,戚枫觉得笔头快要跟不上,不由的手上加速,结果,啪!
一记轻响,圆珠笔被他给捏折了!
连忙换上一支笔继续,写着写着,忽然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机来了条短信一振动,戚枫的耳朵居然从手机和桌面的振动中分辨出了密集的每一次轻微碰撞声,这一分心,啪,又报废一支笔!
戚枫简直欲哭无泪。
这龙象般若功练成了第一层,自己力气倒是大了不少,跑得快了跳得高了,但完全不好控制,动不动就造成点损坏。
这还是第一层呐!
要是练到后头,还不得连路都不敢走了?戚枫决定下课后好好去再读一下《龙象般若功》,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被自己漏掉了,自己这个状况一定不正常,他从没听说过谁练功有成会出现这种情况。
只是戚枫没有想到,别人练功那都得循序渐近,身体的控制力也会随着一起同步,而他半日破关,身体大脑和反应神经哪能跟得上?而且龙象般若功是真正的内外兼修,内功突破的同时,血肉筋骨也大大强化,整个人如脱胎换骨,也和别的功法有所不同。
戚枫自己都没注意到,自己的肌肉线条比原先分明多了。
好容易等到下课,戚枫跟着室友们一起递了条子走出教室,走过走廊时戚枫忍不住回头一瞥,只见雪白的墙上两米多高处有半个清晰的鞋印。
特战队员秦慕雪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为了更多人的安全和幸福,毅然选择了和犯罪分子同归于尽。只是阴差阳错的,却穿越到一个架空的朝代东安古国,她也成了秦相府不受待见的三小姐。不受待见也就罢了,关键她根本就不是秦相国的女儿。只是因为她的父母离奇的失踪了,她才被大伯收养了。因为从小与靖王定下的婚约,她遭到了相府大小姐秦慕灵的嫉恨,趁着秦相国回乡祭祖,随便找了个理由,就把她活活的打死了,还派下人偷偷的把她扔下悬崖。在无良下人妄图侵犯她的时候,异世的秦慕雪醒来了。她不但拥有上一世的本事,还莫名其妙的拥有举世无双的医术。在这陌生的世界,她凭着绝世的容颜和精妙的医术,混的风生水起,还因此结识了许多达官贵人。能抢走的爱人不是真爱,正因为她选择了放手,才收获了一份感天动地荡气回肠的爱情。都说恒王是东安最出色也是最冷情的王爷,偏偏面对秦慕雪他立时就没有了原则和底线。...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下班后帮老公开车赚钱,却接到了老公和怀孕两月的小三。一向贤妻良母的我才发现踏入围城五年半的时间,我竟不知老公已出轨半年。大闹老公和小三的求婚仪式后,本想息事宁人的我却发现自己除了有个五岁的女儿后一无所有了。被迫离婚的第七天,老公娶了小情人。在这场三里屯遇到二里半的喜帖上,我连大闹婚礼的勇气都没有。小三挽着老公的手向我宣誓主权,从人群中蹿出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来搂着我的腰说曾黎,婚姻欠你一个男朋友。...
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
一场连环计,她成为了家破人亡,水性杨花的扫把星。一场交易,她摇身一变成了集万千羡慕于一身的秦太太。却不知,他们是人前恩爱,人后路人,貌合神离的假夫妻。当所有的阴谋败露,一场蓄谋的大火烧尽了所有的情分。五年后归来,她步步为营,处心积虑的报复,却不知她再一次的陷入了男人的圈套。这一次,我以身为诱,想要骗你一辈子!秦观止看着身下的女人说。可我对你没兴趣前夫!我会让你把‘前’字去掉的!...
某男凶巴巴的将她壁咚在门板上,一脸严肃的说,你救了我,那我以身相许好了。羽念惊的心肝颤了颤,睁着一双惶恐的大眼睛摇头,不不用了。被人下了药,他及时出现,结果她把自己珍贵的初夜糊里糊涂的献给了他。你睡了我,你得对我的后半生负责。不某男神色一凛,低头看似无聊的摆弄着手里那把削铁如泥的小刀,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了不起?睡了别人就不想负责?羽念紧张的盯着他手里的那把小刀,低声下气的和他商量,是我不对,我可以用钱来弥补操!有钱了不起?男人不悦的咒骂一声,他挥手将那把小刀插进她身侧的墙里,吓得她身体抖了下,眼皮直跳。男人欺身靠近,哥喜欢以牙还牙,你睡我一次,我就变本加厉的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