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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莉亚那么优秀的女孩自然有她骄傲的资本,无论是超凡脱俗的美貌还是强如怪物的实力,都足以让她藐视其他人,可是爱德华呢?
唔,该怎么说?爱德华就像是一个巨人,平曰里会低下头,笑嘻嘻的看着脚边的蚂蚁,就像是一个无能的废柴,可无论那些蚂蚁叫的多欢,咬的多狠,他都不会在乎,因为他和蚂蚁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物种。
他不需要在意别人,因为,他和他们并不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两个世界的物种?
说到这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件让我十分在意的事儿。
平曰里,爱德华经常会说一些奇怪的话——“人类真是愚蠢啊”
,“果然人类都是白痴吧”
,“你们这些无聊的人类”
。
这些话听上去就好像他自己并不是人类一样,真是太奇怪了。
等等……不同的物种,人类,魔族……难道说,爱德华他真的不是人类?
怎么可能嘛,不是人类,难道他还是魔族不成?一定是我的错觉,是我想太多了……
抛开无聊的妄想,我继续向水银工坊进发。
一路上碰到不少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盯着我看。
真是一帮愚蠢的家伙,可以不要再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了么?我知道,我的发色让你们很惊讶。
放眼整片神赐之地,也只有拥有神圣帝国皇族血统的人才长着金黄色的头发,比如阿尔萨斯。
凭借着一头金灿灿的长发,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看到那醒目的金色,人们会不自觉的感叹:看呐,那就是帝国的王子。
切,王子?我也的头发也是金黄色的耶,为什么你们从来都不感叹,而是以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为什么?
就因为我看上去不像王子?就因为我曾经是奴隶?就因为,我的发色根本算不上是璀璨的金,而是屎一样的黄?
啊,我知道了,你们一定是瞧不起我吧!
像我这种又胆小、又软弱、又无能的人,怎么可能是王子呢?而且,那种不搭调的发色一看就是冒牌货,肯定是我用某种廉价的染料自己染上去的,为了博人眼球,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为了让别人误认为我是王子。
你们一定是这么想的吧,对吧?
哼!
随你们便好了,我会证明给你们所有人看:终有一天,我乔治会站在神圣帝国的顶峰,坐在唯一的宝座上,成为真正的王,让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知道我的厉害!
啊嘞……
我刚才是不是也说了“愚蠢的人类”
?呸呸呸,我们人类不愚蠢,一点都不愚蠢,你们魔族才愚蠢呢!
我一定是被爱德华那个怪家伙影响了……真是的。
等等,我好像又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儿!
关于发色,关于人种……
艾米莉亚的乌黑秀发,爱德华的似雪短发,他们这一黑一白,实在是太过奇葩了。
虽说中央城充斥着来自大陆各方各地的外乡人,但是,他们两个算得上是外乡人中的异类了。
就连博学多才的我,也猜不透他们的家乡究竟在哪里。
据我所知,没有哪个人种拥有银白的发色,除非是半百的老人……爱德华显然还很年轻。
至于艾米莉亚——瘦弱的身材,不符常理的强大实力,如冰山般冷酷的表情,这些正是神赐之地极北处,寒风苔原的居民的样子。
不过,她的家乡绝对不在寒风苔原。
因为那里人们的眼睛都是蓝色,而她的,却鲜红如血!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最后一种可能了:
爱德华不是人类,是人类以外的物种——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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