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应天笑惨叫一声,口中不停的高喊“哥哥救我!”
骷髅人有些癫狂的喊着:“朕叫你不要吵!”
眼眶中的蓝色火焰燃烧的更加旺盛。
朕?
应穷怒眼睛微眯。
这骷髅人自称为朕,难不成生前还是哪方帝王。
“放开他!”
再次厉喝道。
骷髅人“桀桀”
一笑:“好啊,给你。”
说完就将应天笑一把甩出。
应天笑还没来得及惨叫,因为他没有反应过来,怎么也想不到应穷怒叫他放人,他竟就真的这么轻易的放了。
没有任何意外的被应穷怒接住,傻傻的半天没有反应过来。
应穷怒将随身携带的止血丹药塞入他的口中,语气前所未有的柔和:“天笑别怕,哥哥这就带你离开。”
听到哥哥的声音,他才知道自己劫后余生,“哇!”
的一下哭了出来。
“走?朕何时说过你们可以走了?”
骷髅人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以为朕将这个小家伙还给你,就是打算放了你们?”
应穷怒面无表情说道:“放心,我也没打算这么快离开,你吃了我的族人,我也没打算轻易的放过你。”
应天笑听到这话,立刻摇头,心中恐惧到了极点,一刻也不想在这多待,声音急切:“不要……不要,哥哥,快些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不要再在这里多待一刻。”
虽然平时,自家兄长在他心中是个无所不能的存在,可这骷髅怪物给他带来的阴影是在太大了。
骷髅人缓缓起身,仿佛多年不动,起身时,全身骨头嘎吱作响。
鲜红的血液粘了他一脸,惨白的骷髅骨被染得鲜红,几根肉丝就这么悬挂在齿间,由于没有脸颊没有嘴唇遮掩,所以清晰可见。
“吃了这么多人,才让朕双脚上的肉生长出来这么浅浅一层,那个小家伙虽然血脉不错,不过人太懒,这么大岁数了,修为居然才这么点,吃了也长不了多少肉,所以朕还给你。”
吃了这么多人,他的语气居然还颇为不满,好像客人被难吃的饭菜招待了一般抱怨着。
应穷怒放眼望去,果然那骷髅人脚底最底层生出了浅浅一层的血肉。
这是何等离奇的事!
从未听说过身死的白骨靠吃人可以恢复肉身的。
“不过你不一样,你看起来似乎很好吃,吃了你,朕的双脚应该能生长出来一大部分。
你叫朕还回你的弟弟,朕就还回了,你看朕如此好说话,不如你也好说话些,把你自己给朕吃了吧?”
这是什么道理?
“做梦!”
应穷怒冷冷的回了他两个字。
“呵,做梦吗?朕这幅模样不知几百年了,朕就这样清醒了几百年,朕也想做梦,不如你成全朕,可好?”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司南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不屑道,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到了高中,班上被孤立的个体并不只有苏千秋,还有坐她后面那是个染着银色头发,穿了耳钉的孤骛少年。他叫楚涵。暮霭沉沉楚天阔的楚,秋水涵空如镜净的涵。若说司南是三月柔软散漫的光,楚涵则是腊月寒冷凌厉的风。高中,大学,工作,十年一路走来,三人的青春就像一曲暧昧婉转的歌,待到散场时分,是青梅竹马的他,还是常在身侧的他?...
锦瑟于千百年前从练气期一步步登上仙途,奈何曾经的渡劫期老祖飞升失败,一缕残魂跻身于魂灵珠之内。锦瑟历经千年,珠子换了无数的主人,奈何这枚寄存她灵魂的空间珠无人解开封印,珠子蒙尘数年。直到一个废五灵根的小丫鬟得到珠子,可是,为什么锦瑟总觉得这丫鬟有点怪怪的,自己苦心教导她,为什么还要置自己与死地啊。锦瑟不知道自己所处的是一名叫做丫鬟修仙路的仙侠小说之书,而她自己更成了给女主送了空间法器,却被炮灰的角色!只是被炮灰了,灵魂竟然从灵魂珠里解放出来是什么鬼?...
为了给弟弟凑手术费,她以三千万的价码,卖给传说中的僵尸总裁当夫人。谁知这僵尸是个咚怪,酷爱各种壁咚,船咚,沙发咚,床咚让她的小小心脏承受不了自此以后,梦魔,饕餮,穷奇,吸血鬼等妖魔鬼怪,都想将她这个僵尸夫人吃掉补身。当僵尸王苏醒,天下大乱之际僵尸老公猪丫头,妳情愿看我被虐死,还是给我夜夜暖床?支持新书专属甜妻男神老公坏出火...
热烈祝贺精武梦荣获武侠无双百万大征文天涯明月刀武侠新秀奖!★他是银幕上的民族英雄,因李小龙而诞生,却在书香墨卷中复活。★他创造了近...
一个重生成麻雀的微末存在,觉醒先祖血脉,化身云雀。自微末中崛起,一部无物不炼的无上魔经,炼尽天下神鸟精血。云雀九变,九变成凰!(ps本书不是变身文,百鸟之王,神禽之首才有资格称为凰,和凤雄凰雌无关!)...
荒野中的一片乱葬岗之上,一只五公分大小灰白色的老鼠脖子上挂着一个玛瑙戒指,抬头仰望着阴沉的星空。寒风瑟瑟,夜晚的乱葬岗恐怖无比任何人在这里绝对会浑身发抖,不对这对于老鼠而言却是最适合不过的。然而,万物皆有相克在乱葬岗中,老鼠的地位几乎处于最底端。。。。。。。。。。。...